一、项目化管理的定义
项目化管理是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全面发展的学生干部为目的,并在学生会的宏观政策指导下,通过对每个活动和每件工作实行专人总负责,专人总管理的方法,使人力、物力、信息、资金等多方面资源达到最优配置的一种学生会工作运行方式。
二、项目化管理的作用
通过项目化管理为学生干部搭建成长的平台,给他们留下自我发展的时间和空间,使项目组成员在自我设计、自我完善的过程中培养独立、缜密、勤于思考的能力,培养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强调理论实践相结合,为指导和引导青年学生接触社会、融入社会作出努力,从而规范学生会的活动及工作管理。
三、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确立
1、学院安排的任务、学生会的大型活动的负责人由主席团确定,负责人由主席团成员担当。
2、学生会的部门活动由提出计划的部门部长担当项目负责人,分管副主席指导其工作。
3、所有活动,确立好项目负责人后,由项目负责人确立其项目组成员。
四、项目负责人的权利
1、项目负责人有向主席团提出要求指导和帮助的权利。
2、项目负责人有在额度范围内按计划自主使用资金的权利。
3、项目负责人有对所负责项目的成员进行指挥、协调的权利。
4、经主席团批准,在总体原则不变的前提下项目负责人有对活动进行调整、修改及重新规划的权利。
5、项目负责人有向秘书部预提一定活动经费的权利。
五、项目负责人的责任及其义务
1、由头到尾总负责该项目,对项目的成败承担责任。
2、活动开始前应对活动提前作书面计划,活动开展须经由主席团批准。
3、活动进行前5天,项目负责人要公布项目名称、时间、地点、项目所有成员名单。
4、活动进行前应提前通知秘书部及宣传部,由其安排通讯员,并且保证通讯员写稿、拍照,投给宣传管理部门。
5、项目负责人有服从分管副主席或主席团的义务。
6、项目负责人有与主席团、系保持联系及向其汇报本项目进程的义务。
7、项目负责人有组织该项目组成员现场开展活动的义务。
8、项目负责人有组织成员把活动现场清理、收拾、归还所有工具的义务。
9、项目负责人有收集、整理、归档该活动的所有书面材料和照片的义务,并于7日内交给秘书部相关委员。
10、项目负责人有在活动结束后,收集好项目所有成员的发票单据,列好清单,统一报销,并向系及主席团进行书目总结的义务。
六、项目化管理的经费管理
1、上级安排的项目由上级确定经费预算,由学生会提出的活动应在计划中注明预算,并经主管老师与主席团批准。
2、所有活动,一方面系、学生会统一拨款,另一方面项目组成员可以自行寻找赞助,赞助经系批准后,在项目的预算范围内,可以提取最高30%的奖励。
七、项目的评价及奖惩
1、活动结束后,项目负责人总结活动情况,并且出示活动的所以材料、照片,供其他人员作评价参考。
2、活动结束后,由主席和部长(对活动有了解的),对项目进行评价,结果由秘书部存档,作为学生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八、项目化管理的其它配合工作
1、秘书部、宣传部务必落实好通讯员,保证通讯员能配合项目负责人写稿和拍照,并且主动向项目负责人汇报工作。
2、项目组成员在活动结束后,应在两天内主动把发票收据交到秘书部负责人处。
3、项目组成员无论在学生会里担任任何职务,一旦安排进项目里担任成员,就应服从负责人安排。
4、宣传部要保证在第一时间内把通讯员的资料、照片上传到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