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与管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鲁教高函(2004)16号文件的要求及淄博职业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现将2014年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组 长:贾雷
副组长:高福君、房泽海
组 员:王敏进、毕全祥、刘光敏、王丽梅、龙萍、魏本友、商传宝、翟惠佐、
高前长、王龙梓、马伟辰、徐宁、吴宝军、杨福伟、张晓南、贾德友、张岩伟、赵文姣
二、毕业论文工作的范围
2011级三专药学和中药专业的全体实习生。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6月。召开专题动员大会,布置有关工作事宜和要求。
2、实施阶段:2013年7月至2014年4月20日。
每位实习生应结合实习工作和自己的专业特点,初步选定自己的论文题目,征求学院指导老师(可E-mail联系,也可电话联系)和实习单位带教老师的意见后,确定自己的毕业论文题目(往届优秀论文选题举例见附件3),并按照选定题目积极开展工作,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书写毕业论文(书写要求及格式见附件2)。论文写作期间可将论文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导教师电子信箱(见附件1),请指导教师提出修改意见。论文要求使用统一的论文封面(见附件4),并填写《药学系毕业生毕业论文审核登记表》(见附件5),A4页面打印2份,于2014年5月20日前寄至学校药学系药学教育教学部赵文姣老师。
3、总结评价阶段:2014年5月1日至6月30日。
药学系将组织有关老师对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进行评阅,指导学生做好修改工作,选拔优秀论文进行表彰奖励,并将成绩记录本人档案。
4、论文答辩交流:
在毕业生返校的时间,药学系将采用适当形式,组织毕业生进行论文交流答辩活动,并邀请学院有关领导、在校学生参加。
四、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是实现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实习生完成学业的标志性文件,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强化社会意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实践能力与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因此,各指导教师、毕业生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思想上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老师指导选题为主,个人自由选题为辅的原则,确定每一位毕业生的题目,并做到一人一题。选题要充分体现专业教学计划要求,围绕专业培养目标,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充分体现所学专业职业性和岗位性。学生一般不能选做本专业范围以外的课题(如上消化道出血的诊断和治疗),也要防止出现题目太大、文题不符的现象(如药学监护、药物的合理应用与配伍禁忌、论药物的不良反应)。
3、论文内容要密切联系自己实习工作的实际,内容真实,论点正确,论据可靠,论证有力,有所见解;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重点突出,文理通顺,逻辑性强,无错别字,运用标点符号准确;使用的材料、数据可靠、处理得当,书写格式、引文注释符合要求。严禁通过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不正当手段完成,否则将严肃处理,并且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为不合格。毕业论文字数为3000至6000字。
4、在完成毕业论文的时候,指导教师、同学之间要加强合作交流,发扬团队精神,确保毕业论文的质量。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将与毕业资格、推荐就业以及优秀毕业生的评比挂钩。
5、联系方式:药学系办公室电话:0533-2341123;药学教育教学部主任办公室电话:0533-2341117;药学教育教学部电话:0533-2342139。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兴鲁大道5001 淄博职业学院药学系办公室或教育教学部
邮政编码:255314 电子信箱:详见附件1
附件下载:毕业论文格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