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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学生会会议制度
2011-05-19 00:00 yxx  本站原创
 

为了从各方面规范会议管理,形成简洁、高效的会风会纪,树立学生会良好的整体形象和工作作风,特制定本条例。   药学系学生会会议制度
一、 会议类型
学生会会议包括主席团会议、常委会会议、部长会议、全委会会议、各部门工作会议、活动筹备会议等。
1、主席团会议
(1)主席团由主席、秘书长、副主席组成。
(2)主席团会议由主席、秘书长、副主席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有关老师参加。
2、常委会会议
(1)常委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有关部长组成。
(2)常委会由主席、秘书长、副主席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在重大活动之前召开。
3、 部长会议
(1)例会逢双周召开一次,由主席或秘书长主持,要求常委和各部长参加。
(2)在学生会主办、承办或协办大型活动时应召开部长会议进行协调。
(3)会议由秘书长总结上两周的工作情况,布置新的工作任务;各部长应汇报工作,提出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4、全委会会议
(1)全委会由常委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2)要求常委和全体部长委员参加,必要时邀请有关老师参加,会议通常由秘书长或者秘书部委员主持。
(3)会议将进行考勤和会议记录工作,与会者必须提前到会并做好会议记录。
5、各部门工作会议
各部门根据需要自行召开本部门例会,对部门工作进行协调、计划、总结。
6、活动筹备会
由该项目筹委会负责人牵头召集相关部门成员到会,进行统筹分工。
二、 会议管理细则
(一)会前准备
第一条 全委会由秘书部负责出通知,各部门内部会议由各部门自行通知。
第二条 会议通知一般采用书面通知,并应注意格式规范;常规性会议通知必须在会议召开日前2日下发。若会议时间、地点有变,或会议因故无法召开,将指定负责人另行通知(如有变更,以最后通知为准)。
第三条 召开全委会,场地落实及准备工作由秘书部负责。
(二)会议纪律
第四条 每次会议严格考勤,会议开始前进行点名工作。
第五条 无特殊情况,部长须提前10分钟,委员须提前5分钟到场。如有事不能到会,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部长请假(全委会应向秘书长请假),特殊情况须事后补假条(电话或短信形式),否则一律视为无故缺席。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否则上交500字检讨书,统一交给该会议的秘书部主持人,再进行存档,作为干部考核内容之一。因故迟到或需提前离会者须向秘书长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与会者要注意仪表,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场。
第七条 会议期间应注意会场秩序,与会者须关掉手机或调整为震动状态,不得交头接耳、喧闹,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要保持相对肃静。
第八条 与会者必须自觉遵守会议室使用制度,自觉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第九条 凡是违反第五至八条规定的,将由秘书部记录在案,成为个人绩效评估的主要依据之一。具体操作参看《药学系学生会学生干事绩效评价办法》。
(三)会议内容
第十条 每次全委会,主持会议者(秘书长或秘书部委员)必须将本次会议的大致内容列成文档发放至每个部长手中,需要发言的人应事先准备好发言的内容,并严格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第十一条 全委会由秘书部人员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各部门会议自行负责记录。  
(四)会后总结
第十二条 每次会议举行过后,会议组织者都应该对此次会议的召开情况做好总结,对出现的问题要找出原因、及时解决,不断积累经验,防止问题再次出现。
本会议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本制度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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