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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学生财物管理制度
2011-05-19 00:00 yxx  本站原创
 
为保证学生会财务管理严格化、规范化、透明化,使系学生会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现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如下:
一、总则
学生会的经费必须用于学生活动,服务于学生,为学生办实事。开支要以力求节约为原则,切忌铺张浪费,尽量避免不必要的开支。财务管理工作由学生会秘书部总负责。一切经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手续办理,接受系领导、学生会全委会的监督,做到合理化、透明化。
二、细则
1、学生会日常开支费用经由主席团审核、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批准后方可报销。
2、系、学生会的大型活动应由系团总支授权一名财务主管管理财务。财务主管须与秘书长共同制定并提交活动的预算书,经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主任审核通过后方可领取预算金。活动结束后,财务主管必须及时对资金进行核对,多除少补,以防疏漏,并作详尽的开支总结上交秘书部,以便记账。
3、报销
①报销时间:学生会日常开支的报销时间为每月的16日至20日,发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至学生会秘书部。系、学生会大型活动的开支发票,必须在活动结束后三天内交给该项活动的财务主管。
②报销一定要以发票为凭据。发票上应真实清楚地写明所购物品的数量和金额,并有税务局专用盖章及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缺一不可。
③发票背书:经手人须用黑色钢笔在发票背面详细注明所购物品的用途并签名。
④填写正确的有效发票统一上交后,经由系管理层审核后方可报销。
4、开支记录与公布: 学生会的一切开支,由秘书部详细记录于学生会专用账本之上。学生会的日常开支,由秘书部定期向系领导报告,并向学生会全委会公布。大型活动的开支,财务主管在活动后及时作详细的总结上交系管理层审核并向学生会全委会公布。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生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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