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2014级全体学生:
为做好毕业生毕业前的各项工作,经系务会研究决定,定于2017年5月23日(周二)组织集中返校,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返校主要事宜
(一)毕业生体检
时间:5月23日 8:30-9:30
地点:南校区校医院(8号宿舍楼留学生公寓)
(二)提交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等档案材料以及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等就业材料。
(三)毕业合影
时间:10:00-11:00
地点:西校区教学楼B区西侧
(四)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推荐表》等毕业所需材料、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学生)。
二、返校要求
1.返校当天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和合影
2. 返校期间要高度重视个人人身及财务安全,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注重文明礼仪,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事宜。
3. 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4.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此次返校时将毕业设计(一式两份)交到指导老师处。
5.《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推荐表》、《体检表》和《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等材料需要放入个人档案,请提前准备好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务必于5月21日前登陆系统并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体检费10元、毕业照相费用10元,《毕业生体检表》(体检完毕后上交);
2. 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
3. 实习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 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当天领取,填写后上交。
6. 各实习队优秀实习生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由各实习队长交毕主任处。(评审表可在系网站下载)。
7. 提前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签字按手印,交团总之吴书记处。
四、返校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参加人员 |
负责人 |
地点 |
23日 |
8:30-9:30 |
毕业生体检 |
全体毕业生 |
各班导师 |
南区校医院 |
10:00-11:00 |
毕业合影 |
全体毕业生 |
各班导师 |
教学楼B区西侧 |
9:30-10:00 |
提交毕业设计 |
未按时上交毕业设计的毕业生 |
论文指导教师 |
见办公地点 |
11:00以后 |
开班会,填写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
全体毕业生 |
各班导师 |
详见各班集合教室 |
15:00前 |
提交所有表格和材料,离校 |
全体毕业生 |
各班导师 |
详见各班集合教室 |
|
五、各指导老师办公地点
姓名 |
办公室 |
姓名 |
办公室 |
姓名 |
办公室 |
贾 雷 |
3309 |
贾德友 |
3318 |
毕全祥 |
3107 |
房泽海 |
3409 |
张晓南 |
3107 |
高前长 |
3501 |
徐 宁 |
3409 |
杨福伟 |
3401 |
王丽梅 |
3401 |
高福君 |
3401 |
龙 萍 |
3415 |
靖 雯 |
3203 |
范玲玲 |
3203 |
翟惠佐 |
3301 |
张 叶 |
3401 |
吴宝军 |
3203 |
张岩伟 |
3301 |
高前长 |
3401 |
赵文姣 |
3301 |
马伟辰 |
3415 |
付红蕾 |
3301 |
宋亚林 |
3401 |
韦 颖 |
3415 |
|
|
六、各班报到地点
P14药学1 班 B405 P14药学2 班 B406
P14药学3班 B407 P14药学4班 B408
P14中药班 B404
药学系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附:各类就业方式作证材料一览
1.网上签约
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含毕业生使用网上“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
2.劳动合同
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交规范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系(院)的审核重点是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其中终止日期须在毕业年度的1年之后(即2018年7月1日之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签订日期、期限等)不能有更改,如有更改需要附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须为合同生效之前的日期。
3.就业协议
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需提交就业协议书,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系(院)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后,交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在网上审核通过。否则,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
省内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通过“灵活就业信息录入”栏目录入协议书信息,“申请类型”选择“非派遣省外签约”。
4.自主创业
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后,需毕业生提交本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审核通过。
5.升学
毕业生升学的,需提交入学通知书,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审核通过。
6.出国
毕业生申请出国学习的,需毕业生本人提交入学通知书;出国工作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审核。
7.入伍
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需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审核。
毕业生申请出国、应征入伍的,报到证将直接签发回生源地人社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