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2016届毕业生:
根据药学系2016年实习计划安排,2016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将于2016年4月20日结束,请各位同学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提醒并告知各实习单位学院安排的实习结束时间,做好实习收尾工作并与实习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以免影响实习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2、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实习结束时间(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留在实习单位就业的,请尽快与单位做好网上签约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邮寄给导师,或者返校时上交导师。
3、按照要求填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是实习生一年实习成果的详实记录材料,记录要全面且加盖实习单位的(行政)公章,并将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班级导师。
除提交纸质实习报告外,实习生还需登陆个人顶岗实习管理系统(http://dgsx.zbvc.cn/index.asp)提交顶岗实习报告电子版。(模板可在系统内下载),填写完成后务必于于4月12日前上传,否则顶岗实习视为不合格。(电子版无需盖章)。
4、各实习队要做好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参见实习手册《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优秀实习生评审表可从药学系网站下载打印),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于毕业返校时报3301翟主任。
5、在医院自联实习的学生,实习费按学院规定的要求及数额报销。实习生须提供实习单位开出的正式收据(省市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和正式发票(收据上必须填写实习学生姓名,实习月份,实习费标准等),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才能予以报销。
6、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前后,要着手做好毕业设计、毕业补考、联系就业、网上签约、签订劳动合同等工作。毕业前,希望同学们经常登陆药学系网站(http://yxx.zbvc.cn/)了解并及时完成学院或药学系安排的各项工作。
7、实习结束至毕业前,希望同学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杜绝各类不良事故的发生。
药学系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