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常见的皮肤病,人们常依据经验涂点外用药,结果有时无济于事,有时适得其反。其实,皮肤外用药的用药方式、方法和细节都有很多讲究。
1. 过敏体质初始用药 小范围试抹
外用药也会引起过敏反应,甚至还会引发过敏性休克。因此,外用药过敏不可不防。除了主要药物成分(抗菌药、碘、红花油等)会引起过敏,外用药的溶剂和辅料也会引起过敏反应。这主要是个人体质对药物的敏感性不同而导致的。用药时,若皮肤或黏膜局部出现红斑、疹块、水疱、瘙痒、刺痛等疑似过敏的情况,应及时停药并就诊。
当过敏体质者初次使用某外用药时,为降低过敏风险,确保安全,建议先在病变部位皮肤(或手腕、小臂内侧)附近小范围少量涂抹药物,作为过敏测试。有时也可用透气的创可贴护住涂药部位,观察24~48小时。如果未出现红斑、瘙痒等情况,再适当增加用药量和涂抹面积。若测试过程中出现可疑反应,马上停药。过敏体质者按医嘱涂用外用药,每日2~3次,若皮肤不红也不痒,可视为用药适当。
2. 药量、时间和次数 也都有讲究
涂药量,推荐采用指尖单位法。一个指尖单位,是指挤出的药膏能覆盖食指指尖到第一节关节(长度2.5~3厘米),约合0.5克的药量,可涂2个手掌大小的皮疹面积。由于皮肤对药物的吸收能力有限,所以涂药量应适宜,并非越多越好。涂得太厚,一是加大了药物透过受损皮肤进入人体的剂量,增加不安全风险;二是造成药物消耗过快,带来经济损失。反之,因担心皮质激素类药膏的不良反应,部分患者的药膏用量低于临床治疗需要量,导致治疗效果不理想。
皮肤病用药时间和次数与疗效直接相关。药物涂抹多少次,应遵医嘱或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患者不要自行加减次数,也不宜长期涂抹(皮肤药物吸收存在饱和度问题)。外用溶液或洗剂,因存在挥发问题,用药次数可适当多些,一般3小时涂抹一次;酊剂、软膏作用持久,每天可用2~3次;激素类药膏,可一日涂抹两次,晚上用效果较好。银屑病皮损,如果涂药几小时后脱屑仍较多,可及时再涂药膏减轻脱屑问题。
在外用洗剂、油剂前,应先将液体摇匀,用刷子蘸取适量药液,轻轻涂在病损皮肤上。若用于头部治疗,可先洗净头发,再蘸取适量药液,涂抹于头皮上,按摩5~10分钟后用清水冲洗。
3. 涂抹两种以上药物 宜设间隔期
一般而言,抹在皮肤上的外用药,时间越长效果越好。当需要在同一部位涂抹两种以上外用药时,从有效性和方便性来看,建议涂完一种药膏后,间隔约两小时,再涂另一种药膏,这有利于两种药膏均能较好起效。若时间有限,病情较轻,至少也要间隔半小时。如果药液与药膏都需要涂抹,可先涂药液,待药液干后,再抹药膏。
两次间隔用药,乳膏、软膏交替时不需要清洗皮肤,洗剂、酊剂、粉剂交替时可用温水清洗皮肤。而泥膏、油膏交替用药时,可用植物油或液状石蜡浸泡后清除,不能用肥皂清洗,更不可强行剥离药物层。
4. 是否清洁皮肤 视情况而定
用药前,是否清洁病损皮肤,应根据病损情况而定。仅有红斑、轻度脱屑的皮损,可直接涂药;对于硬质肥厚的皮损,应先水洗使其湿化,利于药物吸收,甚至可用温热水泡,加上适当按摩,有时可遵医嘱用保鲜膜封包药物。
病损皮肤上的异物、痂皮等可见物,可试着清除;对不易除去的可见物,不可强行揭下,以免弄伤皮肤,可试着借助湿敷或油膏小心清除;皮损部位有毛发的,先剃净或剪除毛发。
涂药时,较好的操作方法为小面积用药。可先将药膏挤在皮损处或手指(食指)的指腹上,用手掌将药膏匀擦开来,然后在皮损处轻轻摩擦(抹至皮损边缘外3~5毫米处),摩擦至皮损表面几乎看不见药膏。一般不建议用棉签涂抹药膏,一是棉签会沾附药膏,易使实际用量不足,疗效下降;二是难以起到吸收增效作用。涂完药膏后,最好让药膏停留两小时以上,最少不能少于半小时。
5. 有些皮肤病外用药 需冷藏保存
和其他药物一样,外用药也应遵照药品说明书上的储存要求保管。研究表明,温度每升高10摄氏度,药物成分的化学反应速度会增加3~4倍。强光及高温都易导致药品变质。外用药物一般在常温、避光、干燥和密闭状态下保存即可。有些外用药需冷藏保存,即放在阴凉处或冰箱中冷藏。
已拆封未用完的冷藏药品,用后立即冷藏存放。含有酒精等挥发性溶媒的搽剂,用后应拧紧盖子再冷藏。滴眼液、滴鼻液、滴耳液和漱口液等外用药,在夏季也应冷藏。此外,栓剂易因高温出现栓子软化而不能使用,可放冰箱中冷藏,等栓体硬化后取出再用。注意不能将冷藏药品放到冷冻环境中存放。低温会使药物和溶剂分离,造成膏体乳化不均匀,甚至发生化学变化(有时会增加有害杂质)而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