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针对全国两会期间民进界别“关于加强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提案,国家卫健委答复称,将进一步优化完善基层用药保障机制。“我委正起草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联动管理机制的政策文件,扩大基层慢性病、常见病等用药目录,畅通上下级医疗卫生机构用药衔接,更好提升人民群众用药可及性和药学服务获得感”。
基本药物目录调整滞后
2009年新一轮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我国全面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顾名思义,“基本药物”是指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为临床用药的首选。
自设立以来,基本药物目录曾在2012年、2018年做过两次调整。我国现行的基本药物目录为2018年版。该版目录优化了药品结构,可满足常见病、慢性病以及负担重、危害大疾病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基本用药需求,并注重儿童等特殊人群用药。
但至此之后,我国基本药物目录已有逾六年未做调整。按照国家卫健委2021年发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定期评估、动态管理,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此外,随着更多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新药纳入基本医保目录,调整进度显著落后的基本药物目录已难以满足这些患者的日常用药需求。
九成的配比要求,极大程度上限制了基层诊疗服务的开展。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谭秋成及团队曾在2020年8~11月期间,对湖南、江苏、广东、江西、广西5个省份6个地市12个县市区共计76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展开调研。调研结果显示:一些效果很好、居民长期习惯服用的常用药进不了基本药物目录,如三九感冒灵、麝香壮骨膏、维生素B1和B12、治脑梗的药等;妇科和儿科方面的药品种很少;农村痛风的人多,但没有药。
除此之外,该调研还发现:在基层,同一种基本药物可供选择的产品太少,以头孢曲松为例,要么是1元的,要么是40元的。“价格便宜的药治疗效果不明显,浪费资源,影响卫生院的声誉”;质量好的基本药物卫生院采购不上;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二、三级医院用的基本药物不同,特别是中成药、中药及其注射剂只限定二级医院使用等。
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目录构成与配套政策
7月底,国家医保局发文称,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优化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政策,鼓励和支持村卫生室优化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在此之前,已有山东、湖南等省开展集采药下基层的工作。
“用了集采药后,整体常见病、多发病的用药需求都能满足。”北方某县乡镇卫生院负责人对第一财经称,基层使用基本药物的动力往往在于基本药物补贴,但当前多地基本药物补贴拖欠情况严峻。从某种程度上,基本药物制度对于农村基层医疗机构的影响已逐渐减退。相比之下,伴随集采扩面和县域医共体建设,当地农村基层药物供给能力正因“鼓励使用集采药”而得到强化。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