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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2017届大专毕业生返校通知
2017-05-10 15:09  

药学系2014级全体学生:

为做好毕业生毕业前的各项工作,经系务会研究决定,定于2017523日(周二)组织集中返校,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返校主要事宜

(一)毕业生体检

时间:523 8:30-9:30

地点:南校区校医院(8号宿舍楼留学生公寓)

(二)提交实习报告、毕业设计等档案材料以及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等就业材料。

(三)毕业合影

时间:10:00-11:00

地点:西校区教学楼B区西侧

(四)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推荐表》等毕业所需材料、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学生)。

二、返校要求

1.返校当天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和合影

2. 返校期间要高度重视个人人身及财务安全,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注重文明礼仪,严格按照要求完成各项事宜。

3. 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提前办理好请假手续。

4.请各位同学务必在此次返校时将毕业设计(一式两份)交到指导老师处。

5.《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推荐表》、《体检表》和《毕业生信息登记表》等材料需要放入个人档案,请提前准备好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务必于521日前登陆系统并导出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体检费10元、毕业照相费用10元,《毕业生体检表》(体检完毕后上交);

2. 一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

3. 实习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 劳动合同,三方就业协议等就业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毕业生登记表》、《就业推荐表》、《毕业生信息登记表》,当天领取,填写后上交。

6. 各实习队优秀实习生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由各实习队长交毕主任处。(评审表可在系网站下载)。

7. 提前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签字按手印,交团总之吴书记处。

四、返校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内容

参加人员

负责人

地点

23

8:30-9:30

毕业生体检

全体毕业生

各班导师

南区校医院

10:00-11:00

毕业合影

全体毕业生

各班导师

教学楼B区西侧

9:30-10:00

提交毕业设计

未按时上交毕业设计的毕业生

论文指导教师

见办公地点

11:00以后

开班会,填写表格,提交相关材料

全体毕业生

各班导师

详见各班集合教室

15:00

提交所有表格和材料,离校

全体毕业生

各班导师

详见各班集合教室

五、各指导老师办公地点

姓名

办公室

姓名

办公室

姓名

办公室

贾 雷

3309

贾德友

3318

毕全祥

3107

房泽海

3409

张晓南

3107

高前长

3501

徐 宁

3409

杨福伟

3401

王丽梅

3401

高福君

3401

龙 萍

3415

靖 雯

3203

范玲玲

3203

翟惠佐

3301

张 叶

3401

吴宝军

3203

张岩伟

3301

高前长

3401

赵文姣

3301

马伟辰

3415

付红蕾

3301

宋亚林

3401

韦 颖

3415

六、各班报到地点

P14药学1 班   B405   P14药学2 班  B406

P14药学3班    B407  P14药学4班   B408

P14中药班 B404

药学系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附:各类就业方式作证材料一览

1.网上签约

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且已在网上签约的(含毕业生使用网上“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其就业信息由网上自动生成。

2.劳动合同

毕业生与接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需提交规范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各系(院)的审核重点是劳动合同起止日期,其中终止日期须在毕业年度的1年之后(即2018年7月1日之后)劳动合同中的内容(签订日期、期限等)不能有更改,如有更改需要附劳动合同变更书;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须为合同生效之前的日期。

3.就业协议

毕业生使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到省外就业的,需提交就业协议书,可由其本人录入就业信息,系(院)负责审核(主要审核是否符合该省接收毕业生要求)后,交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在网上审核通过。否则,不能进入就业方案库。

省内毕业生与外省接收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但不办理户口迁移的,通过“灵活就业信息录入”栏目录入协议书信息,“申请类型”选择“非派遣省外签约”

4.自主创业

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后,需毕业生提交本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审核通过。

5.升学

毕业生升学的,需提交入学通知书,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审核通过。

6.出国

毕业生申请出国学习的,需毕业生本人提交入学通知书;出国工作的,需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接收单位出具的证明;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审核。

7.入伍

毕业生应征入伍的,需提交入伍通知书复印件,由校企合作与就业指导处审核。

毕业生申请出国、应征入伍的,报到证将直接签发回生源地人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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