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系
首页系部概况专业建设招生就业党建工作团学在线教学科研交流合作资料下载
药学系
当前位置: 首页>>教学科研>>通知公告>>正文
药学系2017届毕业生结束实习通知
2017-02-28 14:00 yxx  本站原创

药学系2017届毕业生:
    根据药学系2016年实习计划安排,2017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将于2017年4月底结束(在医院实习的学生2月底结束实习),请各位同学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提醒并告知各实习单位学院安排的实习结束时间,做好实习收尾工作,并与实习单位做好工作交接,以免影响实习单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2、与实习单位协商确定实习结束时间(根据实习单位的实际需要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留在实习单位就业的,请尽快与单位做好网上签约工作或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邮寄给导师,或者返校时上交导师。
    3、按照要求填写实习报告。实习报告是实习生一年实习成果的详实记录材料,记录要全面,并且要加盖实习单位的(行政)公章(公章要与2016年实习安排的单位一致),并将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药学系生产实训部(3#实训楼107室),报告原件将装入毕业生档案。
    除提交纸质实习报告外,实习生还需登陆个人顶岗实习管理系统(http://dgsx.zbvc.cn/index.asp)提交顶岗实习报告电子版。(模板可在系统内下载),填写完成后务必于于4月12日前上传,否则顶岗实习视为不合格。(电子版无需盖章)。
    4、各实习队要做好优秀实习生的评选工作(参见实习手册《优秀实习生评选办法》,优秀实习生评审表可从药学系网站下载打印),评选结果及有关材料于毕业返校时报药学系生产实训部。
    5、实习生在实习结束前后,要着手做好毕业设计、毕业补考、联系就业、网上签约、签订劳动合同等工作。毕业前,希望同学们经常登陆药学系网站(http://yxx.zbvc.cn/)了解并及时完成学院或药学系安排的各项工作。
    6、实习结束至毕业前,希望同学们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自身安全,杜绝各类不良事故的发生。

附件:优秀实习生评审表

附件【2017022846616065.xls已下载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淄博职业学院药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