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学生集体生活、休息的场所,为加强管理,创建舒适、清静、安全的生活环境,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宿舍由宿舍长具体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等日常管理工作,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
二、爱护宿舍公共设施,严禁在宿舍内乱接电源,违规使用电热炉、电夹板、电热毯、电热杯、电热烧水器等大功率电器用品;严禁使用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乱写乱画。
三、保持公寓走廊和宿舍内卫生清洁,养成良好的个人习惯,宿舍卫生无边是清扫,保持整洁。
四、保持公寓安静,严禁高声喧哗、吵闹、追逐,做到不妨碍他人休息。
五、讲究社会公德,爱护公寓环境卫生,严禁向宿舍外乱扔垃圾、乱泼污水、烟头等现象。
六、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注重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严禁将社会闲杂人员带入公寓楼,严禁留宿校外人员、男女生互串宿舍,严禁在公寓内吸烟、猜拳酗酒。
八、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就寝、起床,严禁熄灯后外出楼门。有事情外出需及时雨值班老师或物业管理人员联系。
九、尊重公寓管理人员,服从公寓管理要求,因病不能坚持上课或有事回宿舍必须持有班主任批准的请假条,否则,上课期间不得随便进入公寓楼。
十、各宿舍连续两周无晚归、夜不归宿、纪律卫生各方面优秀的宿舍,对相应班级进行加分。
十一、对晚休纪律不好的宿舍,第一次对其进行警告,凡达到两次以上的直接对其班级进行相应减分。
十二、严禁各班级同学对宿舍走廊文化进行破坏,一经发现除对其进行通报外并进行相应赔偿。
十三、宿舍内严禁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一经发现,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十四、凡出现违纪行为,在校网站上通报的宿舍,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其进行相应处理。